我结婚那天,程野携子出席。
小朋友奶声奶气:“阿姨,你为什么不等爸爸?”
我笑得眼眶发酸:“因为你爸爸,曾把我一个人丢在手术室。”
“他答应回来,却再也没来。”
1我和程野,胡同口对着口,出生隔了三天。
我妈总爱念叨,我学会的第一个词不是“妈妈”,是含糊不清的“野野”。
这事儿成了程野往后二十多年里最得意的谈资,每次提起,他总会揉乱我的头发,笑得见牙不见眼:“瞧见没沈星,你打娘胎里就惦记我。”
我们像两株纠缠生长的藤蔓,贯穿了彼此的整个童年和青春。
他小时候打架,我踮着脚递板砖;我考试砸锅,他抓耳挠腮模仿家长签字,最后因为字迹太丑一起罚站。
我们共享第一包辣条、第一瓶汽水、第一张“三好学生”奖状。
奖状最后贴在了他家墙上,因为我家墙上是他的涂鸦作品。
十三岁那年,我初潮,吓得躲在厕所不敢出来。
程野愣是在女厕外守了半小时,最后红着耳朵把零花钱全买了姨妈巾,一股脑塞进我桌斗,还凶巴巴地吼:“多喝热水!
别着凉!”
全班哄笑,我却看着那堆五颜六色的卫生巾,第一次红了脸。
十六岁,我情窦初开,暗恋隔壁班班草。
程野连夜写了八百字檄文,字字泣血(主要抨击班草打球不如他帅),贴在学校公告栏。
标题耸人听闻:《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——论某班草十大罪状》。
结果就是,我们俩一起在升旗仪式后念检讨。
他站在我旁边,却偏过头,趁着教导主任不注意,用气声说:“沈星,你别喜欢别人,喜欢我,我长得帅。”
阳光刺眼,他笑得晃眼,我心脏猛地一抽——完了,好像真的有点喜欢这个傻子。
2高三毕业那晚,他把我拽到天台。
夏夜的风黏稠湿热,蝉鸣聒噪。
他手里拎着一袋快化的小布丁,耳朵红得滴血,声音却故作镇定:“沈星,我报了A大,你也报A大,好不好?”
我咬着小布丁,冰凉的甜意在舌尖化开,故意逗他:“不好,我要去北方看雪。
听说A市连雪粒子都没有。”
他急了,一把抢过我吃了一半的冰棍,另一只手扣住我的后脑勺,毫无预兆地低头吻了下来。
冰凉、甜腻的草莓味,混杂着他身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