幻境展开,首先出现的是一对在出租屋正起着争执的母女,根据大婶的记忆,这个时间点,应该是她考上重点高中的女儿第一次面临分班的时候。
大婶名叫王春梅,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,丈夫刘建军跟着建筑工队常年在外地跑临时工,自己在家带着两个孩子,虽然自己和丈夫都只有小学文凭,但是却硬是咬着牙供着家里两个孩子读书,两个孩子也争气,一路从小山沟里的老破小学校考进了县城里的省重点高中,女儿作为妹妹,更是直接在中考前通过了省重点高中的特优生考试,直接被保送去的特优班。
思及往事,王春梅一边抹泪,一边骄傲地说:“我家孩子,从小就跟着我,就为了陪着他们读书,小学的时候,我和他爸都出去赚钱,就租个房子带着他们读书,村里的人都把娃娃丢在家里让老人看着,我家的不是,一直跟着我们读书,后来更是直接回去让我陪读,再苦再累,没苦过他们学习,我就想着,我的孩子一定得读出个名堂来。我没读过书,吃了没文化的亏,我的孩子得读书,读书了有个出路,将来日子也好过点。”
作为一名优秀的吃瓜人,阿胥有着“未知全貌不予置评”的良好素养,所以闻言她只是点点头,嗯嗯两声以示认同(敷衍),接着往大婶手里塞了把瓜子,继续看戏。
王春梅家两个孩子,夫妻俩一心想让两孩子能够读书成才,所以兄妹俩一个叫刘才,一个叫刘书,刘书是妹妹,一听这名就知道是个读书的好料子。
事实也确实如此:刘书小时候跟着父母在城里读小学,打小就考第一,回村里读初中时,附近乡镇三所学校的学生联起来都考不过她,乡下地方就这么大,很快这一片家里有孩子的人都知道,刘家沟里出了个山凤凰,拿了三年的全乡第一,给刘建军乐得,在村里见人就夸他闺女读书厉害得很。
有眼热的人嘴酸刘书也就能在这山沟沟里充霸王,结果她转身就被保送去了县一中的特优班,一时间,刘书这个名字,在未来几年间都成了这一片小孩的噩梦,那个该死的别人家的孩子。
阿胥看到这心想:该说不说,文曲星君的祝福是真的强啊,读书这玩意,就怕人比人,真要遇上个有天赋的,能给你气死。西边那地界不是有个白胡子老头说过吗,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,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,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。天赋这东西,不服不行。
刘书考上的新宁一中,在她那一届脑子抽了搞了四个特优班,从中考中选出优秀者进入这四个班,然后再在一年后,从这四个班里选出最优秀的一部分重新组建一个火箭班,也就是传说中的清北班。而故事的节点,就是刘书被选中去火箭班。
在原故事线里,刘书选择了留在原班级里,王春梅对此表示了反对,但也没有强行阻止,而从头到尾隐身的刘建军,则选择了默认。用他的话来说就是:“这个东西反正我们也不懂这个,你自己看着办吧,我跟你妈我们都没有文化,也不知道你们学习上的事,你自己好好读书。”
分班后的高二,刘书住校,王春梅也跟着刘建军外出务工,同年,刘才大一离家,家里便只剩下了刘书一个人。学校在县城,每个月放两天月假,刘书平时住校,放假了便坐一小时大巴回乡下的家。
高二的刘书虽说成绩还在前列,但是对比高一时期的霸榜,明显有所退步; 接着便是高三,高考,刘书始终一个人。恰逢高考变革,难度剧增,刘书发挥失常,勉强能上个重本,她不顾家人的反对,去了北方的一所学校,后在一次商场火灾中,刘书为救人牺牲。
以上,便是刘书仅十九岁的一生,从未来可期到泯然众人,再到最后的荣光,她好像是个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的伤仲永。
而王春梅的希望,就是让刘书留在火箭班,接受最好的师资力量:这样,刘书就不会发挥失常,不会一意孤行地去北方,不会去到那个商场,不会在她的十九岁,葬身火海,客死异乡。
王春梅至今都认为,一向乖巧的女儿当年放着最好的班级不去,执意要留在一个普通的特优班,甚至不惜和自己争执,都是因为受了原班主任的蛊惑。新宁一中实行的是师生同奖制,老师带的学生考得好,老师也会有相应的奖励。
当初,一直有人传言:刘书不去火箭班,是被原班主任给拦下了,原班主任不愿意看到这么个好苗子去别的班上给别的老师冲业绩。
一直沉默看戏的孟婆听到诉求,意味不明地哼笑了声,摇摇头接着嗑瓜子去了。阿胥则一脸平静地开始推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