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分数出来那天,许念星家的门槛快被我们那个穷镇子上来道贺的人踏破了。
她考上了京城最好的大学,是我们这儿几十年来飞出的第一只金凤凰。整个镇子都跟着沸腾,
她父母脸上的光彩,比夏日正午的太阳还要刺眼。而我,江屿,
她的青梅竹马、她公开承认的男朋友,一个本该和她并肩站在一起的人,
却像个见不得光的影子,躲在自家破败的院子里,听着外面传来的鞭炮声和恭贺声。
我不是考砸了。我是压根就没走进考场。高考前三天,我爸在工地上给人盖房子,
脚手架的扣件松了,他从三楼摔了下来。命是捡回来了,但脊椎断了。
医生说下半辈子就得在床上躺着,像个活死人。家的天,一瞬间就塌了。
手术费、后续的护理费,还有之前为了给我和妹妹读书欠下的债,像一座看不见顶的大山,
轰隆一声,把我死死压在山底。许念星不知道这一切。我封锁了消息,求着我妈,
求着所有知情的亲戚,谁都不准告诉她。那几天她正在全封闭冲刺,我不能让她分心。
更重要的是,我心里清楚,从我爸摔下来的那一刻起,我和她,就已经完了。
她是一定要高飞的鸟,她的天空在京城,在更远的地方。而我,
是一条被命运钉在烂泥里的蚯蚓。我不能,也不允许,让她为了我折断翅膀。
录取通知书到的那天下午,她穿着一身崭新的白裙子,像一朵不染尘埃的栀子花,一路跑着,
带着满身阳光和笑意,冲进了我家院子。她手里紧攥两张电影票,激动得脸颊绯红,
眼睛亮得像淬了星辰。“江屿!我们去看电影!庆祝我,也庆祝你!虽然你这次失误了,
但没关系的,你可以复读,我等你一年!我用我的奖学金供你!”我正机械地劈柴,
准备晚饭。那把跟了我家多年的斧头,在她出现的那一刻,差点脱手砍在脚背上。
我稳住身形,看着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。那里面满满当当,全是我们的未来,
是她对我毫无保留的信任与爱。我的心脏疼得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攥住,又狠狠拧了一圈。
我知道,我必须亲手把这双眼睛里的光,彻底掐灭。只有她恨我了,她才能走得毫无留恋。
我把斧子重重***木桩,发出沉闷的“咚”。我用沾满木屑和汗水的手背胡乱抹了一把脸,
也抹去了眼眶里差点涌出的热意。“许念星。”我开口,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,
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。“我不想复读了。”她脸上的笑容像被按下暂停键,一点点僵住。
“为什么?江屿,你别灰心,复读一年,以你的实力——”“复读不要钱吗?吃饭不要钱吗?
”我粗暴地打断,用我这辈子能想到的最刻薄、最混账的话,
“我不想再过这种一天三顿白菜豆腐的穷日子了,一天都不想。”她彻底愣住,
难以置信地看着我,像在看一个完全不认识的怪物。“你……你说什么?
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“红梅”烟——工地上最便宜的。
我学着那些被生活磨平棱角的老烟鬼,抖出一根叼在嘴上,用火柴点燃。
呛人的烟雾瞬间涌进喉咙,我被呛得撕心裂肺地咳嗽,眼泪都咳出来了。
我逼着自己把生理性的泪水咽回去,扯出一个扭曲又难看的笑。“我说,我认命了。
什么狗屁大学,什么狗屁未来,能当饭吃吗?不如早点出去打工挣钱,
在镇上找个能干活、能生娃的老婆,就这么过一辈子,不也挺好?”“江屿!”她尖叫起来,
声音发颤,眼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,“你不是这么想的!你一定是在骗我!我们说好的,
要一起去京城,你说过你要成为最厉害的工程师,你要——”“我说过?”我冷笑,
逼迫自己迎上她那双写满痛苦和受伤的眼睛,“我说过的话多了。
男人在床上哄女孩子的话你也信?许念星,你是不是太天真了?你真以为我有多喜欢你?
”她的脸色“唰”地惨白,像一张被揉皱的纸。“我跟你在一起,
不过是因为你长得漂亮、学习好,是镇上男生都想追的对象。我追到手了,带出去有面子。
现在你要去京城了,我呢?我一个注定要烂在泥里的人,还能扒着你不放?你觉得现实吗?
你去了大城市,见了那些有钱又帅气的公子哥,还会记得我这个穷光蛋?
”“你别说了……求你别说了……”她的嘴唇哆嗦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,大颗大颗滚落,
砸在干燥的黄土地上,洇出一小片深色痕迹。可我不能停。刀既然已经捅出去,
就要捅到最深,捅到她心死、再也不回头。我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五百块钱。
那是我跟我妈能凑出来的所有现金,皱巴巴的,还带着我的体温和汗。我走到她面前,
把钱粗暴塞进她手里。“拿着。”我压低声音,一字一顿,用尽全身力气,
说出了那句足以让我下地狱的话。“就当是我……嫖你的钱。”时间在那一刻仿佛静止。
空气里只剩她急促又压抑的喘息。然后——“啪!”一个清脆的耳光,狠狠扇在我脸上。
半边脸瞬间发麻,紧接着是***辣的疼。可这点疼,和心里的疼比起来,不值一提。
她看着我,那双我曾经最爱的眼睛里,情绪剧烈翻滚:从震惊,到心碎,到绝望,最后,
全都凝固成彻骨的冰冷和……憎恶。她用尽力气,把那五百块狠狠砸在我脸上,
纸币散落一地。她嘶吼着,用尽她所有的骄傲和尊严:“江屿!我恨你!
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,就是认识你!”她哭着、踉跄着跑了。那身曾经洁白的裙子,
沾上了院子里的尘土,消失在巷口。她跑得很快,仿佛身后有恶鬼在追。我就是那只恶鬼。
直到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,我腿一软,终于支撑不住,瘫坐在地。我把脸深埋在膝盖里,
肩膀剧烈颤抖,像一条被抽了筋骨的狗,无声嚎哭。屋里传来我爸压不住的咳嗽声,
和我妈低低的啜泣。不知过了多久,我擦干眼泪,像个行尸走肉,弯腰把地上散落的钱,
一张张郑重捡起,仔细抚平。我走进那间昏暗、散发着草药味的屋子。“爸,
我扶您起来喝点水。”我的声音平静得可怕。从今天起,我的人生里,再也没有许念星。
只剩下还债,和我爸。只剩下活着。许念星走了。在镇上铺天盖地的赞扬声中,
悄无声息地走了。后来听邻居家的孩子说,她走之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天。
出来时眼睛是肿的。
她把我们从小到大的合影、我写给她的每一封信、我送的那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,
全都付之一炬。烧得干干净净,一点灰都没剩下。我听完,反而松了一口气。也好。
烧干净了,她就能忘我,就能毫无负担地开始光明的新生活。我没有食言。我真的去了工地。
跟着我爸以前的工友,搬砖、扛水泥、搅拌砂浆。第一天,我的肩膀就磨破了皮,
***辣地疼。晚上回家,累得骨头架子像散了似的,倒床就睡。只有在极致的疲惫里,
我才没有力气去想她。工头看我年轻、肯卖力、不怕脏,
就把最重最累的活儿都交给我——因为那样工钱最高。第一个月工钱发下来,三千。
我留下五百给我爸买药和家里开销,剩下两千五全拿去还当初做手术借的债。
债主是我家的远房亲戚,他接过钱点了点,然后咂嘴,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我:“江屿啊,
不是叔说你。你爸这病是个无底洞,你这么年轻,可别把自己一辈子都搭进去。”我没说话,
只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。搭进去?那是我爸。是我欠他的。是我让他操心了半辈子,
才让他累倒的。日子像工地上的黄沙:枯燥、迷眼,却又飞快。两年,我皮肤变得黝黑粗糙,
手上满是磨不掉的老茧和伤疤,胳膊上的肌肉硬得像石头。才二十岁的年纪,
看起来像三十出头的大叔。镇上的人看我,眼神里都是惋惜与同情。有人说可惜了,
本来能考大学、光宗耀祖的。也有人说念书没用,现在大学生毕业不也找不到工作?
你看江屿,一个月也能挣好几千,比有些大学生强多了。我不在乎他们说什么。
我像一头沉默的牲口,日复一日重复着同样的工作。我只知道,我爸的药不能断;家里的债,
要一点一点还清。我还清的每一分钱,都像从许念星身上卸下的一道枷锁。虽然这枷锁,
她从不知道。我用手机悄悄注册了一个社交账号,用谁也不认识的名字、陌生的头像,
默默关注她。那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一点光。她的生活,和我相比,
是两个世界:云端与泥潭。
分享丰富的大学生活:明亮的图书馆、盛大的迎新晚会、有趣的社团、和同学们的旅行合影。
她剪了短发,褪去少女的青涩,变得更漂亮,也更自信夺目。后来,她的照片里,
频繁出现一个男生:高大、帅气,笑起来一口白牙,很阳光。
他们一起爬山、一起逛博物馆、一起代表学校参加设计大赛。照片里的她,
笑得那样开心、那样灿烂——是我从未见过的,那种发自内心、无忧无虑的开心。
每看一次她的动态,我的心就像被凌迟一次。痛得我蜷在被子里,咬着牙才不发出声音。
可我还是忍不住,像个最卑微的偷窥者,一遍又一遍地看。我放大她的每一张照片,
贪婪地看她的眉眼、她的笑。看到她那么开心、那么幸福,我就觉得,我当初做的,没有错。
这就够了。我对自己说:江屿,这就够了。债,终于在第五年还清了。傍晚,
我把最后一笔欠款还给亲戚,走出他家门,感觉压在身上五年的大山,终于搬开了一角。
那天我奢侈地去镇上最好的馆子,斩了半只烧鸡,又打了一斤白酒,回家。我爸躺在床上,
大概知道我还清了债,精神头比平时好很多。我把小桌子支在他床上,把烧鸡撕开,
递给他一只肥硕的鸡腿。“爸,债还清了。”我爸抓着鸡腿,浑浊的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,
嘴唇哆嗦。“儿啊,是爸对不起你,是爸拖累了你……”“别说这个。”我给他倒满一杯酒,
也给自己满上一杯,“都过去了。以后会好起来。”我举杯,一饮而尽。那晚我喝了很多。
借着酒劲,我跟我爸说了很多小时候的梦想:我想当科学家,想造一艘能飞出地球的飞船,
想带他和妈妈,还有许念星,去宇宙里看看真正的星星是什么样。我爸听着,只是默默流泪。
我醉得一塌糊涂,最后趴在桌上,
里还一遍遍喊着那个刻在骨子里的名字:“念星……念星……我对不起你……”第二天早上,
我在一阵心慌中惊醒。我发现,我爸走了。就在我喝醉的那个晚上,他安安静静地走了。
走得很安详,脸上甚至带着一丝解脱的笑。村里的医生来看了,说,他了却了心愿,
不想再拖累我了,自己断了那口气。我一个人,沉默地办完了我爸的丧事。没有掉一滴眼泪。
不是不悲伤,是心里的窟窿太大,大到眼泪都流不出来。丧事办完后,
我把家里那个小小的修车铺交给我带出来的徒弟。然后背着一个破旧的背包,
买了一张去京城的绿皮火车票。我没想去找她。我知道,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她是前途无量的大设计师,是天上的璀璨星辰。我是一个没读过大学、满身油污的修车工,
是地上最卑微的泥。我只是想,在同一座城,呼吸着和她一样的空气。这样,
就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分开。这样,我就觉得,我还活着。
我在京城南边一个巨大的汽车城找到工作,还是修车。凭着这几年练出来的手艺,
工资待遇还算不错。我在附近租了一个小小的单间,每天两点一线,上班、下班。
生活平静得像一潭死水,没有波澜。我以为,我这辈子就会这样,像个影子一样,
默默看着她幸福,然后悄无声息地老去、死去。直到那天。
一辆扎眼的红色保时捷像一团燃烧的火焰,
开进了我们这个常年只有货车和普通家用车光顾的维修厂。车上下来了个穿高定西装的男人,
头发一丝不苟,手腕上戴着我叫不出牌子的名表。他浑身都散发着矜贵与傲慢,
看人的眼神像在看地上的蚂蚁。他把钥匙随手扔给我同事,
用一种颐指气使的口气说:“车子加速时有点异响,给我好好看看,别糊弄我。
”我在一辆别克车底下换机油,没有在意。这种有钱的公子哥,我见得多。
直到我听到一个熟悉到刻进骨髓的声音。那个声音,比记忆里成熟些、清冷些,
却在一瞬间攥住了我的心脏。“远洲,别那么凶,人家也是打工的,不容易。”我浑身一僵,
手里的扳手“哐当”落地,砸出清脆的响声。全身的血液在那一刻凝固。
我从冰冷的车底一点点滑出来,像一个迟钝的机器人,缓缓抬头。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。
我就在那片刺眼的光晕里,看到了她。许念星。她穿着剪裁得体的职业套装,
化着精致的淡妆,站在那里。七年了。她比照片里,还要好看一万倍。那种成熟、干练,
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自信与从容,是照片里感受不到的。
她浑身散着一种我说不出的“精英”气质。她身边,站着那个叫顾远洲的男人,
他的手臂亲昵而占有地搂着她的腰。他们站在一起,那么般配。
像一对从画里走出来的神仙眷侣。而我,满身油污、头发凌乱、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,
像一只刚从下水道里爬出来的老鼠。卑微,狼狈,见不得光。我们的目光,
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在空中相遇。我看到她瞳孔猛地一缩。那眼神里,有震惊,有错愕,
有不敢相信。然后,那些复杂的情绪迅速退去,变成一种我最熟悉的、冰冷的,
带着一丝生理性厌恶的目光。是啊。她肯定觉得恶心。
当年那个发誓要与她一起创造未来的少年,如今,竟真的堕落成了这副样子。她肯定觉得,
我是个笑话。她也肯定在庆幸:庆幸自己当年,和我这种人分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