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为了相恋十年的男友在烈日下排队买虾饺,而他转身就带着“小甜心”去了高档饭店。
我相信他是我的救赎,十年如一日。
他醉酒后搂着我说:“晚晚,只有你对我最好......”让我如获至宝,就算前一刻他才在朋友前将我贬低至尘埃。
又一次,他和“小甜心”在酒店里狂欢缠绵,而我只是蜷缩在空空荡荡的出租屋内。
不敢去闹,不敢去抢。
所有人都骂我卑贱,连闺蜜都扇我耳光问我值不值。
直到我在他旧手机里,发现了他贪污公款的证据!
这一次,我要让他尝尝,被最乖的狗反咬的滋味。
1.我给沈确熨烫今天上班要穿的衬衫时,指尖被蒸汽烫了一下,火辣辣地疼。
我下意识“嘶”了一声,还没来得及看,沈确的声音就从卧室传来,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和不耐烦。
“林晚,动作快点!
这衬衫领子怎么还这么皱?
你到底会不会熨衣服?
我今天有重要聚餐,公司很多领导都到场呢!”
现在才七点半,沈确的工作要求九点到岗,通勤时间在20分钟左右。
我有些委屈,眼眶一热,赶紧低头把涌到眼眶的酸意逼回去,顾不上发红的指尖,更仔细地抚平那点几乎看不见的褶皱。
沈确刚入职这家公司,这份工作的月薪比沈确之前的工作的要多了两千多块钱,所以他现在干劲十足也情有可原。
我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。
暗暗对自己说,不要无理取闹,沈确不喜欢,他说过就喜欢我的乖巧懂事。
“马上就好,阿确。
你喝点牛奶,我热好了,桌上还有鸡蛋和三明治。”
沈确趿拉着拖鞋走出来,皱着眉挑剔地扫了一眼餐桌上的早餐:“又是这个?
都吃腻了,你最近有点偷懒哦。
附近新开了家广式早茶,听说虾饺不错,你等会儿去买点回来当午饭吧。”
“好。”
我温顺地应着,把熨好的衬衫递给他。
看着他挺拔的背影套上笔挺的衬衫,我心里那点委屈又奇异地被一种“他需要我”的满足感填满。
沈确长得好看,是那种走在路上会被要微信的好看。
我总觉得,平凡又身无长物的自己能拥有他,是撞了大运。
沈确对着镜子抓了抓头发,满意地点头。
转身看到还套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家居服的我,眉头又拧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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