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真实故事,先给你们看主观叙述!
太炸裂了,女朋友给别人当三,而且还有个小孩,却还要跟我领证结婚,彩礼全免,宴席也是女方办,反正我十分避不出,她还得带嫁妆过来。
我女朋友有个小孩,但不是我的,她一直瞒着我给别人当三,因为我一直都有带雨伞,所以他很清楚我是当过了冤大头的,我很自然跟他提出分手,但是就算分了,她还是住在我家,期间也试图让我接手,说是让我也不带雨伞,能不能把这个小孩当成是我自己的,他说很想生出来,但是家里人肯定不会支持,现在没地方去,想一直住在我家,只要我同意,对他怎么样都行,他之前瞒着我出去找了两个男生,但那两个男生都是有家庭的,他不想影响别人家庭,就给他们做了2加1。
我看女友也怪可怜的,虽然他有福在先,但一码归一码,就算分了也可以做朋友吧。
于是就打算用委托人的身份帮他度过难关,通知了那两个男生,告诉他们前因后果。
现在女友非要留下小孩,虽然不知道是谁的,但肯定是他们两个其中一个人的。
我女朋友可以不去打扰他们两个的家庭,但是女朋友的生活费用他们每人出一半,也不需要签合同,口头协议就好,只要你到位,女生这边一定不会去家里闹。
小孩出生后,如果两个男生都不想去做鉴定,可以不去继续保持这种集体抚养的模式,如果其中一方需要做鉴定,那这谁需要谁就承担费用,但是出于人道主义,必须等到小孩满了四周岁才可以。
那两个男生认为这主意不错,既公平又有人性,也保证了所有人的利益。
两个人也疑惑我是什么身份,毕竟我的打扮并不像一个律师,我毫无保留的坦白自己是他前任,但我洁身自好,一直都打散。
两个人听完之后都很惭愧,其中一个还抽了自己的脸。
为了让他的小孩有个法律上的父亲,我同意和女友结婚。
但孩子生活那一栏必须写我的名字。
女友知道我愿意做他的伴侣非常开心,因为作为准妈妈的他很需要有一个男人依靠,帮她瞒住家里人。
换句话说,多年以后,两个人要跟小孩相认,还要经过我的同意。
而我直接跟女友领证就可以了,礼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