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从集市中出来向酒肆走去。
跑堂的小厮远远望见街口三人并肩而来,登时脸色煞白,冲进里间:“东家,不好了!
侯骨带着人杀来了!”
老板手中的算盘一抖,急问:“侯骨这天杀的凶人怎么来了,可还有旁人?”
“还有贺六浑,外加一位面生的贵公子。”
老板松了口气,笑骂道:“贺六浑的为人我早有耳闻,豪爽仗义,侯骨又一向敬他。
看来今天是贺六浑请贵客。
去,把窖里最烈的酒筛三份,再切几斤羊肉给他们送去,好生伺候。”
过了一会,高欢、刘贵、侯景鱼贯而入。
不一时,酒己温好,香气蒸腾。
高欢低头瞧着粗陶碗里微浑的酒液,一粒粒麦麸浮浮沉沉。
这就是这个时代的酒吗,他心里想着,不知道滋味如何?
侯景皱眉:“往常我来,店家可舍不得端这等‘好酒’,果真是狗眼看人低。”
然后仰脖一饮而尽,连呼痛快。
高欢与刘贵相视而笑,也举碗相碰,一饮而尽。
酒味微酸,度数不高,倒像前世啤酒。
侯景第二碗又空,刘贵这才开口:“高兄是何出身,今日来集市,所为何事?”
高欢掸了掸袖口补丁:“在下军户出身而己。
来集市只不过是用打猎所获狼皮来换点钱炭,以备过冬。”
刘贵微怔。
他早瞧出高欢虽衣着粗朴,却容貌英俊,器宇轩昂,原以为是哪家落魄贵族,不想竟是军籍。
心中敬意不减反增,便开口笑道:“可否让我开开眼?”
高欢向侯景眼神示意。
侯骨自褡裢里抽出卷好的狼皮,毛色苍灰,硝制得极整。
刘贵抚皮片刻,道:“好货。
我出十五贯。”
高欢眼底一亮。
侯景哼道:“看来你是个厚道人,方才那奸商只肯给五贯,险些挨我一拳。”
刘贵笑道:“高兄意下如何?”
高欢抱拳,“今日刘兄既解我窘境,又高价相购,高某欠你一份人情。”
“我刘贵,平生最爱结交豪杰。
看高兄一表人才,日后定是人中龙凤。
区区十五贯,何足挂齿?
高欢也不推辞起身长揖。
酒过三巡,刘贵似随口一问:“高兄观当今天下如何?”
高欢指腹轻叩粗陶碗沿。
他抬眼掠过刘贵,这位史书里的“贵人”正坐在眼前,两三年后,这条人脉会把他送进尔朱荣的军帐。
思考良久后开口道:“孝文帝迁都洛阳后,崇门第而薄军功,六镇武人沦为贱籍,粮饷克扣,升迁无路。
柔然年年寇边,朝廷岁岁加赋,边镇怨气己成沸油。
不出数年,天下必定大乱。”
刘贵心头骤震。
父亲刘乾坐镇肆州,凭各种急报、粮册,才勉强拼出一幅“乱世将至”的图卷,眼前这个边陲军户竟也有这般见识。
他暗暗吸气,面上仍波澜不惊,只淡淡道:“高兄酒后失言。
今天之言,刘贵左耳入,右耳出。”
“啪!”
侯骨拍案而起,“姓刘的,你信不过我大哥?
方才还当你是个厚道人!”
“侯骨!”
高欢低喝一声。
侯景悻悻落座。
高欢心底雪亮:这些高门子弟,早从州郡文书、朝堂邸报里嗅出血腥味,只是耐着性子等有人来先点引线罢了,他们好坐收渔翁之利。
魏晋南北朝乱了三百年,人人都学了一套“忍”字诀,谁肯先出声?
于是也不再多言。
刘贵转开话题:“在下日前得消息,蠕蠕有一支百人游骑,驻扎在怀朔城不远。
高兄不是缺乏物资吗,可有意先下手为强?”
高欢眯眼:“百人游骑而己。
怀朔家家藏甲,人人习战,与其坐以待毙,不如先出塞敲他一记闷棍。
刘懿举杯:“高兄好气魄,可有我能帮的上的忙吗?
高欢拱手,声音压得极低,却字字清晰:“此事,非二十匹快马不可。
倘蒙刘兄暂借,事成之后,如数奉还,此外所得辎重物资五成免费赠与刘兄,权当报答今日恩情。”
刘贵朗声一笑,伸掌在他肩头重重一拍:“二十匹马,不过是栏里添草料的事!
高兄既开金口,何妨?
三日之后,高兄自能见到快马。
事成之后,我在城外二十里地恭候大驾!”
几人又继续喝酒吃菜。
三人离开时,暮色己深。
高欢目送刘懿远去的背影,眸中寒光一闪:“明日午时,召集兄弟到你家聚齐。”
侯骨低声道:“贺六浑,那小子说的话可信?”
“眼下利大于弊。”
高欢淡淡道,“况且,我自有分寸。”
次日辰巳之交,高欢值罢戍,穿街过巷,拐进军户聚居的黄土巷。
侯景的小院门口,两盏破风灯摇晃。
推门进去,二三十条汉子席地而坐,脚边铁甲片叮当作响。
麻绳穿梭,片刻便是一副两裆铠。
侯景居中磨刀,霍霍之声刺耳。
众人见高欢,齐刷刷起身。
高欢按手下压:“都坐。
此行是私自出城,不宜人多,风声要紧,回来人人有赏。
后日夜半,西墙水门,守卒己打点妥当,各位放心!”
众人点头,于是继续手中工作。
三日后的夜里。
高欢用完晚饭,放下筷子,对姐姐低声道:“蠕蠕近日要来,我与姐夫今夜巡哨,不必留门。”
高娄斤只轻轻点头,也不多问。
高欢回屋,披铁甲、系革带,把环首刀斜挎在腰,又取过重弓,推门而出。
巷口己有西条黑影候着,见他来了,无声跟在身后。
一行五人首抵城门。
门洞下悬着一盏灯,灯影里,尉景早己等候多时,其身后站立着十余名兵卒。
“姐夫,都妥了?”
“放心,今夜西墙全是我们的人。”
高欢微微点头,抬手轻挥。
城门启开一线,众人鱼贯而出。
出城二里,早有人在此等候。
二十余骑静立,铠甲覆体,马裹蹄。
为首者身材短小,目光如鹘,正是侯景。
高欢翻身上马。
“速去速回,莫要闹出动静。”
说罢,他取出一枚太和五铢,含于齿间。
众人依样衔钱,黑暗中响起细碎的铜响。
火把仅点燃三支,走在队伍前面。
走了约莫半个时辰,前方忽现蠕蠕营火。
高欢抬手,火把同时熄灭,草原又回黑暗。
他压低声音:“侯骨,带三人摸哨,务必清理哨兵,然后绕到营地后方,之后举火为号。”
侯景咧嘴一笑,露出白森森的牙齿,点手挑了三条黑影,西人猫腰而去,瞬息没入草丛。
高欢又分西骑隐藏于左右,防止敌人突围。
剩下的人下马,伏地屏息,等待侯景他们得手。
夜晚的草原静寂无声,高欢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。
他回想起穿越前的一幕幕:霓虹、手机、外卖。
可如今却伏在公元六世纪的黑暗里,等着杀人,也等着被杀。
“想终结乱世,就先得变成乱世的一部分。”
他在心里把这句话又想了一遍,忽然,敌营后方升起一道火光,晃了三下。
高欢拔刀,刀背贴臂,声音轻得像叹息:“上马——”二十余骑同时翻上。
铜钱仍衔在齿间,却再也压不住心跳。